時尚敗犬楊謹華與《1895》溫婉賢妹跨時空對話
2009客家音樂MV創作大賽 引爆創意新話題

0618 楊謹華送上大型生日蛋糕,並與黃主委及張善為一同許願。      《1895》中溫柔賢淑堅貞黃賢妹與敗犬女王單無雙首度跨時空對話!楊謹華今(18)日以融合傳統及現代、創意與巧思的形象,為「2009客家音樂MV創作大賽」代言,曾任多部MV女主角的她表示,客家音樂多元豐富,與影像相輔相成後,更能感動人心,帶來不同文化體驗。

       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於6月18日舉辦「2009客家音樂MV創作大賽」起跑記者會,利用電腦合成技術,邀請Hakka VJ張善為大玩影像遊戲,串起屬於客家的精采片段!從入圍金曲獎最佳樂團的「好客愛吃飯」演唱樂音悠揚的「踩下去」、美女創作歌手林姿君與沙畫家大師范學文聯手精采演出,到神秘嘉賓楊謹華從幕後走向幕前,都讓在場來賓驚喜連連! 本期主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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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「2009 客家音樂MV創作大賽」起跑囉~首獎30萬等你拿!! 新聞快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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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 邀約年輕朋友,體驗客家文化 新聞快報

 

‧時尚敗犬楊謹華與《1895》溫婉賢妹跨時空對話 2009客家音樂MV創作大賽 引爆創意新話題

        《1895》中溫柔賢淑堅貞的黃賢妹與敗犬女王單無雙首度跨時空對話!楊謹華今(18)日以融合傳統及現代、創意與巧思的形象,為「2009客家音樂MV創作大賽」代言,曾任多部MV女主角的她表示,客家音樂多元豐富,與影像相輔相成後,更能感動人心,帶來不同文化體驗。

        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於6月18日舉辦「2009客家音樂MV創作大賽」起跑記者會,利用電腦合成技術,邀請Hakka VJ張善為大玩影像遊戲,串起屬於客家的精采片段!從入圍金曲獎最佳樂團的「好客愛吃飯」演唱樂音悠揚的「踩下去」、美女創作歌手林姿君與沙畫家大師范學文聯手精采演出,到神秘嘉賓楊謹華從幕後走向幕前,都讓在場來賓驚喜連連!

        行政院客委會主委黃玉振肯定楊謹華演活了《一八九五》中堅毅的客家女性,並表示楊謹華在戲劇上的傑出表現,客委會與有榮焉。黃主委說:「客家音樂不是只有山歌,希望透過MV創作大賽,帶給民眾不同以往的視覺與心靈饗宴。」他進一步指出,去年MV大賽得獎者,有三分之二非客家人,可見得不同族群的朋友開始注意客家、融入客家;黃主委預期,今年參賽作品內容將更多元、更豐富。

        近來在戲劇界表現亮眼的楊謹華說,參與史詩電影《一八九五》的演出,讓她以非客家人的身分學習到深刻的客家文化,學習客語及認識客家,也帶給她不同的生活視野及體驗。她更強調,今年主題為「客上影」,以大眾化的「客家流行音樂」作為素材,就是希望更多人加入,為客家文化注入新活力,提昇客家音樂的意境及視覺饗宴。楊謹華表示,自己很欣賞馬修連恩的作品,並呼籲客家人、非客家人、甚至是外國朋友,大家都來參與MV創作大賽,發揮創意與聯想力,讓客家音樂透過不同的視角,展現多元的風采。

        為歡度「客家音樂MV創作大賽」五週年,楊謹華特別送來代表大賽意象的巨型生日蛋糕,與黃主委及張善為一同許願,希望活動圓滿成功,也期待全台灣、全世界都能聽見客家音樂、愛上客家文化。黃主委強調,MV大賽首獎獎金30萬元,歡迎對客家音樂有興趣、有想法的民眾用影像表現自己的感受,爭取高額獎金。

        「客家音樂MV創作大賽」今年堂堂邁入第五屆,是目前唯一以客家音樂為素材,結合影像創作的賽事。開辦以來,每年參賽作品,不僅讓評審們驚呼連連,也不斷地顛覆民眾對客家文化的想像。2009年將焦點擺在「客家流行音樂」,期望以流行、時尚的語言,激發新世代影音創作者對客家文化的解讀,同時灌注更多創新藝點。為了激發更多創意,行政院客委會更在活動開始前邀請多位新銳MV及影像創作導演加入創意影像募集行列,從五月中旬起巡迴校園與學生們交流,並傳授實戰經驗與技巧。

        「2009客家音樂MV創作大賽」首獎獎金高達30萬元!即日起至98年9月15日止(以郵戳為憑)受理報名,行政院客委會特別精心蒐羅了近百首客家流行音樂,更有客家音樂創作人最新作品,內容廣泛豐富,有客家特有細膩與簡約的人生態度,也有對周遭景物、際遇所發抒的莞爾語彙與情緒,期盼藉由各路好手的參與,讓客家流行音樂的動人意境更具生命力與感染力!MV創作表現形式不拘。對客家文化有興趣、喜歡發揮豐富影像創意的老嫩大細、大小朋友,都歡迎到行政院客委會網站(http://www.hakka.gov.tw)查詢相關資訊,報名參賽。

客家音樂MV創作大賽-EDM

 


「2009 客家音樂MV創作大賽」起跑囉~首獎30萬等你拿!!

一、 活動目的:
        藉由舉辦客家音樂MV創作徵選活動,鼓勵有興趣者結合客家音樂與現代科技技術,創造客家音樂新意境,提供全新視、聽覺體驗,進而帶動客家音樂之流行與多元化。

二、 報名資格:
        不分年齡、性別、族群、國籍,只要對客家文化有興趣,想要發揮豐富的影像創意者,皆可報名參賽。

三、 報名期間及方式:
         即日起至2009年9月15日止 (以郵戳為憑) 。請將報名表等書面資料及參賽作品一併寄至「110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71巷33號1樓--2009客家音樂MV創作大賽 活動小組」收,所有表件及參賽作品概不退還。

四、 MV音樂素材:客家流行音樂。

五、 創作表現方式:創作表現形式不拘,各種實拍、動畫與數位影像皆可。

六、 評分標準:創意 (30%)、客家文化詮釋(40%)、視覺藝術表現 (30%)。

七、 獎項及獎勵方式:
(一)首獎-年度客家MV獎:一名,獎金三十萬元,獎盃一座。

(二)最佳導演獎:一名,獎金五萬元,獎盃一座。

(三)最佳視覺獎:一名,獎金五萬元,獎盃一座。

(四)最佳創意獎:一名,獎金五萬元,獎盃一座。

(五)最佳客家文化詮釋獎:一名,獎金五萬元,獎盃一座。

(六)佳作獎:五名,獎金一萬元,獎盃一座。

(七)網路最佳人氣獎:一名,人氣贈品一份。

八、 歌曲來源:
(一) 參賽者以使用主辦單位活動網站(www.hakka-mv.com.tw) 取得授權之客家歌曲參賽(但不得以任何形式重製或增減),亦可自行取得其他客家歌曲之授權參賽(授權內容需包含MV作品獲獎後該首配樂歌曲不限期間、不限次數、不限地域之公開播送、公開傳輸、公開上映、公開演出、重製及改作,並得將被授與之公開播送、公開傳輸、公開上映、公開演出權利再授權第三人,以便主辦單位進行得獎作品之後續宣傳推廣)。
(二) 參賽MV內容須註明歌曲之「詞、曲作者名稱」、「演唱者」、「歌曲發行單位」,並印上歌詞字幕(以28級為原則)。

九、 作品繳交格式:
(一) 作品檔案使用720*486或更高像素(pixel)製作。
(二) 請繳交avi非壓縮檔(原生avi)作品一份,以及八份DVD格式之參賽作品(以電腦可自動播放為原則),共九份光碟。
(三) 請附上報名表(含同意書及問卷調查表)等書面資料,並請妥善包裝掛號郵寄,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。

十、 評審辦法:
(一) 主辦單位將聘請相關專業人士5-7人組成評審委員會,負責評審相關事宜。
(二) 評審作業分二階段:

  1. 初審:公布初選入圍名單。
  2. 決審:產生得獎名單。

(三) 網路票選:參賽作品將置於活動相關網站,供網友票選出1名最佳人氣創作。
(四) 得獎公布:頒獎典禮後於活動網站公布得獎名單。

十一、 洽詢專線:電話:(02)2768-0758#15 , 傳真:(02)2768-0798

十二、 注意事項:
(一)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,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,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利。

(二)參賽作品應為未曾參賽、公開發表或發行(含雷同)之創作,於評審過程發現違反者,喪失其參賽資格,得獎後發現者,取消其得獎資格,並追回獎金及獎盃(牌)。

(三)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保證參賽作品確由參賽者創作,絕無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違法之情事,如有抄襲仿冒之情事,經評審決議認定,或經檢舉並證實確有該等情事後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,並由參賽者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。

(四)參賽作品不得為政府機關委託創作或接受政府機關經費補助,如有上述情事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(得獎)資格。

(五)參賽者參賽作品件數不拘。

(六)如使用其他非主辦單位取得授權之歌曲,須於寄送作品時同時提出該音樂授權同意書,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或參賽資格。

(七)為尊重原音樂/歌曲創作者,參賽者不得擅自更改著作(例如:變更音樂/歌曲之原有節奏、韻律、形式、音效,或任意進行混音、剪接等),另為保持音樂/歌曲之完整性,參賽者須以完整之音樂/歌曲進行創作。違反上述規定者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或參賽資格。

(八)本活動主辦單位所提供創作之音樂/歌曲,僅限本次參賽之用,參賽者欲另外利用該視聽著作,仍應取得原音樂著作或錄音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同意。

(九)得獎作品著作權為參賽者所有,但為推廣客家文化及音樂,得獎者應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限期間、不限次數、不限地域之公開播送、公開傳輸、公開上映、公開演出、重製及改作,主辦單位並得將被授與之公開播送、公開傳輸、公開上映、公開演出權利再授權第三人,另主辦單位得製作發行影音光碟,俾相關推廣工作。

(十)為推廣本客家MV活動,所有參賽者須無償授權主辦單位,於本活動相關之一切活動中發表參賽影片,另得獎者須義務配合主辦單位之宣傳及媒體報導等相關活動。

(十一)如遇報名表填寫不完整、作品規格及參賽資格不符或檔案格式不完整以致無法讀取,而影響資格或評選結果,主辦單位將以棄權論,並不另行通知。

(十二)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送之資料內容屬實並無偽造情事,亦無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,如有虛偽隱匿情事,將一律取消參賽資格;其為得獎者,並取消得獎資格,收回獎金及獎座(牌)。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,參賽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;其他因填寫資料錯誤致活動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。

(十三)主辦單位將於活動網站公布入圍者及得獎名單,並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得獎者及入圍者出席頒獎典禮,未入圍者將不另行通知。

(十四)得獎獎金、獎品金額在新台幣2,000元以上者,得獎者需負擔10%之稅金,獎品不得折抵現金。如以團體報名參賽,則以報名表上之代表人為獎金、獎品暨獎座(牌)接受人,其他團員不得重複向活動單位申請領取;獎金及獎座(牌)將於本活動結束後發給。

(十五)網路票選嚴禁有灌水、作弊之行為,經發現違反者,取消最佳人氣獎得獎資格。

(十六)所有獎項經評審委員會決議未達評分最低標準,得以從缺。

(十七)若自行取得授權之歌曲不符合此次比賽主題,主辨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。

(十八)主辦單位保有更換等值獎品及活動內容變更之權利。

報名簡章及報名表下載

客語能力認證考試 學校團體報名通過認證者可獲「好學公仔」

       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舉辦的「98年度客語能力認證考試」已經開始報名了,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7月15日止,簡章可逕至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網站(http://www.hakka.gov.tw)免費下載,或至以下地點購買(每份50元):

(一)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服務台(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8樓)。
(二)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正門警衛室(新竹市南大路521號)。
(三) 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客家組(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廉明樓8樓)。
(四) 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客家組(花蓮市中山路371號7樓、8樓)。
(五)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(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215號)。
(六) 台北縣政府客家事務局(台北縣板橋市中山路1段161號25樓)
(七) 台北縣客家文化園區(台北縣三峽鎮隆恩街239號)
(八) 屏東縣客家文物館(屏東縣竹田鄉西勢村龍門路97號)
(九) 全國指定郵局總計39處(代售郵局一覽表如附表)。

       今年是客委會首度將初級與中級暨中高級兩項認證考試合併舉行,定於今年11月28、29日(星期六、日)分別登場,預計於99年1月15日放榜。客委會自94年開始辦理客語能力認證,迄今已辦理4次初級考試,累計1萬9,934人通過認證﹔97年舉辦的中級暨中高級考試,計有4,361人獲得中級客語能力認證,2,648人獲得中高級客語能力認證。

       客語能力初級認證總分100分,筆試占20分,口試占80分,筆試不得缺考,以上兩項合計達70分(含)以上者為合格。中級暨中高級總分300分,筆試占100分,口試占200分,筆試不得缺考,以上兩項合計達150分(含)以上者,為中級認證合格,達215分(含)以上者,為中高級認證合格。

       凡完成報名手續者,初級認證考生可獲贈新編客語能力認證考試基本詞彙及題庫(含書籍及CD)1套,中級暨中高級認證考生可獲贈新編客語能力認證基本詞彙(中級、中高級)暨語料選粹(含書籍及CD)1套,以利參考學習。

       為鼓勵青少年學生踴躍參與,凡19歲以下考生【初級:79年11月28日(含)以後出生者、中級暨中高級:79年11月29日(含)以後出生者】,一律免收報名費,亦即報考初級認證考試僅需繳納資料處理費150元,報考中級暨中高級認證考試僅需繳納資料處理費200元。又,由同一學校團體報考(至少6人)同一腔調者,除可安排同一考區之貼心服務外,考生(不分腔調)若經初級、中級或中高級合格者,並可獲贈「好學公仔」1個。歡迎大專以下各公私立學校踴躍報名參加,共同為客語之傳承推廣來努力。

 

2009年第七屆全國客語童詩創作大賽

壹、 活動目的:
一、 找回客語之美,並讓它在台灣這塊土地上生根、發芽、茁壯。
二、 教育下一代認識並喜愛使用客語,帶動客語文化蓬勃發展。
三、 透過客語童詩創作大賽,將客語文化深植與傳承。

貳、 計畫依據:新竹縣客家文化發展協會年度工作計畫。

參、 指導單位:行政院客家委員會、新竹縣政府、立法委員邱鏡淳服務處

肆、 主辦單位:新竹縣議會、新竹縣客家文化發展協會、新竹縣議員徐茂淦服務處、新豐扶輪社

伍、 實施內容:
一、 徵文要點:
(一) 類別:客語童詩(一般童詩或健康童詩,題材不拘,自由任選)
(二) 組別:

  1. 國小組:(分低、中、高年級組)
  2. 國中組
  3. 社會組:高中(職)以上及大學院校、社會人士

(三) 字數:

  1. 國小組、國中組:行數限定12行以內,但字數以不超過120字為原則。
  2. 社會組:限定10行以內,每行以不得超過15字為原則。

(四) 獎金:

  1. 國小、國中各組:第一名獎金新台幣伍仟元及獎狀一紙、第二名獎金新台幣肆仟元及獎狀一紙、第三名獎金新台幣參仟元及獎狀一紙、佳作十名獎金新台幣壹仟元及獎狀一紙。
  2. 社會組:第一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及獎狀一紙、第二名獎金新台幣陸仟元及獎狀一紙、第三名獎金新台幣肆仟元及獎狀一紙、佳作十名獎金新台幣壹仟元及獎狀一紙。

(五) 送件時須填具報名表。(報名表及簡章請逕洽『新竹縣客家文化發展協會』索取或至『行政院客家委員會』網站下載列印 http://www.hakka.gov.tw 及『新竹縣文化局』網站下載列印http://www.hchcc.gov.tw。洽詢電話:03-5595356 傳真:03-5595337)

二、 徵文截稿日期:
客語童詩徵文收件即日起至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三十一日止(以郵戳為憑),將稿件掛號郵寄至『304新竹縣新豐鄉重興村新市路30號』『新竹縣客家文化發展協會』收,(信封上加註「2009年第七屆全國客語童詩創作大賽」字樣)。【聯絡人】徐源發連絡電話03-5595356

三、 成績公佈:
民國九十八年八月二十五日成績揭曉公佈,得獎人員名單本會將以專函通知所有參加比賽之創作者。

四、 頒獎日期及地點:頒獎日期及地點本會另行擇選並通知得獎者。

邀約年輕朋友,體驗客家文化

       行政院客委會與高雄市政府客委會預計於本(98)年8月12日至14日舉辦「2009臺灣青年客家文化營」,鎖定全台各大專院校學生為主要對象(招收人數100名),將帶領年輕學子探討客家文化內涵、走訪高屏地區各重要客家景點,體驗在地客家風情,以及行腳高雄重要市政建設。

       雲腳客家庄的台灣體驗將作為整個營隊的核心,營隊課程講師皆深具宏觀與微觀的臺灣在地經驗,透過老中青三代的現身說法,啟動青年雲腳六堆的旅程,將客家風韻與青年夢想穿透出去,讓年輕人在一系列「探索、雲腳、感動、紀錄、影響」的課程策略下,體驗客家文創的獨特魅力、看見客家文化的秀麗風景、聆聽客家音樂的悅耳動人、品嚐客家小吃的色香味。客家文化是驚艷臺灣的窗口,企盼透過此活動展現客家新活力與對鄉土的關懷,同時挑起年輕人對公共事務參與及志願服務的熱情。

       活動詳情、時間與地點請參考「2009臺灣青年客家文化營」活動官網 http://kaohsiung.cc/taiwanhakkayouth 、高雄市客委會網站 http://w4.aloha-tw.com/index.php,或洽詢高雄市客委會(07)3165666*56曾小姐、大觀元有限公司(07)5350386林小姐,歡迎有興趣的年輕朋友好康道相報,踴躍報名參加!

相關聯結: 2009 臺灣青年客家文化營

附加檔案: 報名表 ( DOC / PDF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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