傾聽之旅 不忘回鄉 行政院客委會主委黃玉振感佩苗栗客家大老貢獻
行政院客委會主委黃玉振傾聽民意行程的第三站,來到他生長的土地──苗栗,除了拜訪多位在各個領域為客家投注心力的前輩,也與三灣及南庄兩位鄉長會面,向他們請益客委會未來施政方向。黃主委表示,他身為苗栗客家子弟,很珍惜能為客家、為故里努力的機會,也請幾位客家大老不吝指教,希望能與大家一起為客家打拼。
長期研究客家語言文化的陳運棟先生指出,客委會成立至今將邁入第八年,未來最急迫的是客語的復甦與向下扎根。他說:「沒有客家話,就沒有客家人!」他並建議,未來客語詞彙的編纂應生活化,從國小教育開始做起;另外,高級客語詞彙更應以專案研究方式,與日語、河洛語、原住民語言等作比較,讓客語傳承更有成效且能真正扎根。黃主委大表贊同,並承諾將由客語家庭、客語認證等多方發展,讓客語能完整地傳承下去。
曾做過礦工的張榮福先生,蒐集了數千件的客家文物以及礦業文史資料,從地圖、工具及配備,應有盡有,並購地成立「礦工博物館」,將早年礦工生活以極具生命力的方式呈現在民眾眼前。黃主委參觀園區時表示,一般博物館總是富麗堂皇,像這樣「活」的博物館還是首見。識字不多的張榮福先生以七十歲高齡通過客語認證中級考試,就是為了在向遊客介紹客家諺語時,證明自己是純正客家人。黃主委特別推崇張榮福先生的精神,並當面邀請他未來擔任客語薪傳師,以生活化及趣味化的方式發揚客家文化。
苗栗縣前縣長張秋華先生,在縣長任內委託國立成功大學訂定苗栗縣綜合發展計畫,爭取各項補助,從交通建設到產業發展,逐一推動苗栗縣的進步與繁榮。黃主委一方面感謝他對苗栗縣長期以來各種產業精緻化的貢獻,也向他請教未來客委會的施政作為。張前縣長除肯定過去客委會的努力,更勉勵黃主委將客委會成立以來的宗旨一貫地傳承下去,為客家鄉親爭取更多資源。
有「苗栗舞蹈界之母」之稱的周惠丹女士在與黃主委談論目前客家庄藝文發展現況時強調,青年人口流失是最大的隱憂。她說,花好幾年培育出了優秀的舞者和演員,卻在上大學以後離鄉背井,使得人才培訓無法延續下去。她也指出,每一場新的演出,都需要投入許多時間與心血,但付出卻與觀眾人數不成正比,造成資源的浪費。黃主委回應表示,藝術領域要考量的面向很多,未來客委會將逐步推動,讓藝文成為生活的一部分。
黃主委與苗栗縣三灣鄉鄉長曾武雄、南庄鄉鄉長李清枝討論未來客家庄產業發展時強調:「錢要用在刀口上。」同時笑稱自己像是大禹,上任後來苗栗兩次,卻總「過家門而不入。」黃主委特別提到客庄12大節慶的構想,表示將帶動地方產業,並串聯文化、發展觀光。針對曾鄉長所提的「三灣老街營造計畫」,黃主委也表示將交由苗栗客家文化中心籌備處規劃辦理,客家鄉親的利益一定會優先考慮,以服務客家,榮耀客家為目的。
「2008年世界青年客家文化研習營」第2梯次活動自8/15日起受理報名!!!
一、目的:為增進海外青年對客家文化之認同,藉由親身體驗及互相學習觀摩的方式,認識台灣客家文化,並增進對全球客家文化的了解及培養對客家語言、民俗、音樂、戲曲、美食、信仰等的興趣,以豐富全球客家觀點。
二、主辦單位:行政院客家委員會、僑務委員會。
三、承辦單位:中國青年救國團。
四、辦理時間及人數:預定辦理時間為12月02日至12月22日,預估參加人數35人。
五、報名時間:2008年8月15日起至11月14日止。
六、報名方式:請就近至駐外使領館、代表處、辦事處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報名(親自或通訊均可),未經其核轉者概不受理(國內恕不受理)。報名表可在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網站(www.hakka.gov.tw)/首頁/最新消息或僑務委員會網站(www.ocac.gov.tw)/首頁/華裔青年活動專區逕行下載,或至上述單位索取。
七、申請資格:
(一)申請人須16足歲以上,27足歲以下(以護照所載年齡為準),現居海外,身心健康、學行良好、能適應團體生活,以客家或認同客家文化之青年為優先錄取對象。
(二)為使參加機會均等普及,同一家庭以1人參加為原則,餘須列為候補;多胞胎則不受此限。
八、申請手續:
(一)繳交下列文件:
- 報名表(如附件)。
- 統一格式之健康檢查項目表(如附件,未作「檢驗室檢查」項目者不予受理)。
- 已簽名之營隊注意事項。
- 醫療保險影印本。
- 出生證明或護照影印本。
- 近6個月半身照片4張(護照尺寸,2”x2”),其中3張黏貼於報名表,1張黏貼於健康檢查項目表。
(二)上述文件須於報名期間內送達受理報名單位,經審查後決定錄取與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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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客庄12大節慶」歡迎各縣(市)具客家文化歷史代表性的節慶活動於9月10日前提案!!
一、活動目的:
台灣的客庄有許多具有文化歷史傳承的節慶活動,為扎根客家文化、活化客庄發展、行銷客庄觀光、帶動當地整體經濟發展,特舉辦「客庄12大節慶」遴選活動,擬透過與各縣(市)政府合作,挑選出12個最具客家文化歷史代表性的節慶活動,結合周邊文化創意產業、民宿、餐飲業者共同行銷,打造創意客庄的經濟效益。未來除推廣客家文化核心活動之外,並結合在地文化特色產業,研發具節慶特色之各式等路,同時行銷在地文化創意產業,運用更多的創意與資源來凸顯客庄特色,以達到產業文化化、文化在地化、行銷客庄、帶動觀光之目的。
二、活動執行年度:98年度
三、作業期程:
(一)97年7月前研擬計畫,召開諮詢會議,邀請各縣(市)政府、鄉鎮公所、社團參加,並提供意見參考。
(二)97年9月10日前受理提案:由各縣(市)政府彙整轄內(縣(市)政府、鄉(鎮、市)公所及社團)提案並提列優先順序(申請表與計畫書撰寫格式如附件)。
(三)97年9月辦理審查:97年9月遴選小組審查。
(四)97年10月公布評選結果。
四、遴選考量原則及評分比例:
(一)具有相當歷史與在地文化之脈絡結合,並能凸顯在地文化特色,占35%。
(二)結合當地文化創意產業、餐飲及住宿等規劃套裝旅遊行程,占25%。
(三)在地社團、產業、居民參與度,占10%。
(四)活動組織分工、行政資源整合及經費之配合,占10%。
(五)永續經營的發展性,占10%。
(六)活動規劃具國內外宣傳性,占10%。
五、審查作業:
(一)由本會邀請相關部會及學者專家7至9人組成遴選小組,依遴選原則進行審查。
(二)審查方式:包含實地訪查及會議審查,98年度計畫首度辦理,以會議審查為主。
六、補助原則:
(一)由遴選小組依遴選考量原則評比,以客家文化內涵、精緻度、在地特色等為優先,擇優入選客庄12大節慶活動,簽陳本會主任委員核定辦理,每案以補助新台幣500萬元為原則。
(二)前開入選12大節慶之補助,對直轄市政府最高補助為總經費之33%;對縣(市)政府依地方財力級次,最高補助第1級為總經費之78%,第2級為85%,第3級為90%;對民間團體之補助,最高為總經費之80%。
(三)地方政府所接受之補助款,應專款專用並納入地方預算執行。
七、執行及考核:
(一)入選客庄12大節慶主辦單位,應組成跨單位之活動籌備委員會(工作小組)。委員會須包含文化、觀光、產業行銷等單位,並結合當地社團、產業、文史工作者共同參與,以豐富節慶活動之內容及深度。必要時本會將派員協調整合活動事宜。
(二)活動舉辦期間,本會將聘請學者專家實地考核,並作為次一年度計畫評選之參考。
八、注意事項:
(一)本會將視整合行銷需要,統一製作相關文宣品及相關宣傳。
(二)經核定之補助計畫,因考量整體行銷宣傳及民眾行程規劃需要,不得擅自更改活動內容、時間、地點、場地,除氣候因素外,其他特殊緣故須變更計畫,應於活動執行30天前,事先函報本會備查,否則酌減或取消補助經費。
(三)本計畫未盡事宜,準用本會「推展客家學術文化活動補助作業要點」之規定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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