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獎新台幣30萬元,客委會與藝人張善為邀大家一起讓MV飆「客」!

副主委邱議瑩在記者會上致詞!      「頭烏烏,鬚長長,熱天一到就出來……」,隨著「黑皮哥哥」張善為首次公開演唱客家童謠「土狗喂」,由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主辦,首獎獎金高達30萬元的「2007客家音樂MV大賽」正式開跑,廣邀所有影像創意好手一起來飆「客」!

      在5月25日舉辦的徵件記者會上,行政院客委會副主委邱議瑩一開始就打趣地表示,她記得「客家音樂MV大賽」第一年舉辦時,為了打響知名度,她與另一位副主委莊錦華還為活動變裝造勢犧牲色相。不過值得高興的是,這項比賽不僅參與人數及件數都呈倍數成長,作品也年年都在進步。她希望所有年輕朋友把「客家音樂MV大賽」當作每年重要的「暑假作業」,踴躍參賽,共同推動客家音樂進入主流市場,也許未來KTV點播到的MV就是這項比賽的得獎作品。本期主題

 

新聞快報
•「臺北、義民、20」徵歌暨票選活動!新聞快報
•  2007原鄉時尚作品設計創業計畫競賽新聞快報

地方活動
.  新竹縣舉辦「2007年第五屆全國客語童詩創作大賽」請踴躍參加!地方活動
.  苗栗縣推廣「客家山歌民謠計畫」~歡迎申請地方活動

 

•首獎新台幣30萬元,客委會與藝人張善為邀大家一起讓MV飆「客」!

行政院客委會副主委邱議瑩與張善為一同邀請大家參加2007客家音樂MV大賽        「頭烏烏,鬚長長,熱天一到就出來……」,隨著「黑皮哥哥」張善為首次公開演唱客家童謠「土狗喂」,由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主辦,首獎獎金高達30萬元的「2007客家音樂MV大賽」正式開跑,廣邀所有影像創意好手一起來飆「客」!

        在5月25日舉辦的徵件記者會上,行政院客委會副主委邱議瑩一開始就打趣地表示,她記得「客家音樂MV大賽」第一年舉辦時,為了打響知名度,她與另一位副主委莊錦華還為活動變裝造勢犧牲色相。不過值得高興的是,這項比賽不僅參與人數及件數都呈倍數成長,作品也年年都在進步。她希望所有年輕朋友把「客家音樂MV大賽」當作每年重要的「暑假作業」,踴躍參賽,共同推動客家音樂進入主流市場,也許未來KTV點播到的MV就是這項比賽的得獎作品。

        而應邀出席「代言」的偶像藝人張善為,在接受主持人訪問時特別以客語表示,身為苗栗的客家人,他很高興為客家做一點小小的事,這是入行五、六年以來他首次在公開場合以客家身份唱客家童謠,感覺興奮而略帶惶恐。其實客家音樂很活潑,不像一般人所認為的「很古老」,他並現場清唱一段謝宇威創作的「從頭來過」,顯示他對客家創作音樂的熟悉與熱愛。

藝人張善為於2007客家音樂MV大賽徵件記者會演唱客家童謠「土狗喂」1        藝人張善為於2007客家音樂MV大賽徵件記者會演唱客家童謠「土狗喂」2        藝人張善為於2007客家音樂MV大賽徵件記者會演唱客家童謠「土狗喂」3

        「2007客家音樂MV大賽」自即日起至8月31日(以郵戳為憑)接收報名,共分為傳統歌謠組、現代流行歌曲組、童謠組三類,不論是實拍、動畫與數位影像等各種表現方式皆可,參賽者可使用客委會已取得授權或是自行取得授權的客家歌曲進行MV創作。除了在所有作品中取首獎一名,頒給獎盃及獎金新台幣30萬元之外,每組另取最佳視覺獎、最佳創意獎、最佳音樂詮釋獎、佳作獎、網路票選最佳人氣獎等,詳情可至活動網站 http://mv.hakka.gov.tw/ 或是行政院客委會網站 http://www.hakka.gov.tw /查詢。

報名表下載


「臺北、義民、20」徵歌暨票選活動!

「臺北、義民、20」,活動logo「臺北、義民、20」,活動主圖

以義民信仰凝聚客家精神,廣徵義民紀念歌曲

用義民歌聲歌詠客家精神,票選義民紀念歌曲

        「三月媽祖廟,七月義民熱」這一句臺灣民間俗諺,說出媽祖、義民爺已成為臺灣兩大民間信仰。對客家人而言,義民爺的精神,就是當年一批批來臺開墾的先民,為了護衛家園、力抗亂民,用生命換取的立足之地,讓後代客家子弟安居樂業至今,因此義民爺「愛鄉土」的精神、不惜捐軀的高尚情操,就是客家精神最淋漓盡致的表現。

        臺北市的客家義民祭典自民國 77 年開始至民國 88 年,連續 12 年來由客家民間團體自發辦理, 89 年之後由公部門北市府接手主辦,與民間團體發展出協力共做的方式。今年 ( 2007 年 ) 適逢臺北市義民祭典二十週年紀念,特別舉辦徵求「臺北、義民、 20 」紀念歌曲及舉辦紀念歌曲之票選活動 -- 『 臺北、義民、 20 徵歌暨票選活動 』 。用歌曲來認識義民爺、用票選活動來營造義民祭的活動高潮 , 讓全臺灣有興趣的民眾自由參選、點選、下載,讓更多人參與徵歌及票選活動,也讓義民精神與現代文化活動結合,凝聚全臺客家人的情感並傳承客家文化。

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

承辦單位 財團法人寶島客家廣播電台

參賽作品資格
參賽作品必須與台北客家的城市文化、義民信仰、獨特歷史等相關題材創作之詞曲,歌詞須以客語發音為主,且須是全新創作未曾發表過、無抄襲之作品。

報名資格及件數限制
1. 凡中華民國國籍個人皆可報名,每一件作品詞、曲如為多人共同創作,仍視為一件,以一人代表報名及領取獎金。 2. 每一個人至多可報名三件作品。

參賽作品規格
1. 參賽作品須以客語發音之詞曲為主。 2. 參賽作品須附光碟( CD格式或WAV檔)一式六份。 3. 每件作品總長度不得少於3分鐘。 4. 參賽作品非原創、總長度不符規定,或發表作品人與申請人 不同,或報名表填寫不完整,或報名文件不齊全者,均視為資格不符,不予受理。

報名期限、方式
1. 即日起起至96年7月20日止,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至: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2段91號17樓之2「寶島客家廣播電台」收。 信封請註明「報名臺北.義民.20紀念歌曲徵選」。 2. 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,專人送達以96年7月20日17:30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 3. 洽詢電話:02-2365-7202

報名文件
1. 報名表正本一份,影本五份。(含一千字以內之創作說明。) 2. 重製證明書一份。 3. 切結書一份。 4. 每件參賽作品單曲CD六張。 5. 歌詞、曲譜各六份(以A4紙張繕打)。

報名文件下載網站
1. 臺北.義民.20紀念歌曲徵選暨票選網站(www.taipeihakka20.com
2. 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網站(www.hakka.taipei.gov.tw
3. 財團法人寶島客家廣播電台(www.formosahakka.org.tw) 下載「臺北.義民.20紀念歌曲徵選」報名相關資料。

評審公佈時間
於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、寶島客家廣播電台或「臺北. 義民.20紀念歌曲徵選暨票選」等網站公佈入圍、得獎名單。
(一)初審於96年8月11日公佈入圍名單
(二)決審於96年8月24日公佈得獎名單

獎勵名額及頒獎
(一)評審團獎 從初審選出入圍者10名,參加決審,選出前3名得獎者及佳作5名。 ·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10萬元、頒發獎座乙座 ·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 5萬元、頒發獎座乙座 ·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 2萬元、頒發獎座乙座 · 佳作獎金新台幣2千元,頒發獎狀乙面 (依所得稅法獎金所得超過新台幣13,333元,須扣繳15%之稅金。)
(二)參賽作品未達評審認定標準時,入圍及得獎均得予從缺。
(三)得獎者由主辦單位舉辦頒獎儀式,公開表揚。

評審
(一)評審團 1. 由承辦單位遴選並報請客委會同意後,聘任專業音樂工作者及客語教師、研究義民客家文化學者公正人士等五人,組成評審團負責評審事宜。
(二)評審標準 1. 詞35% —對客語文字、音韻運用的掌握 2. 曲35% —對旋律優美的掌握 3. 創意30% —對義民歷史、精神的了解程度及表現方式

其他注意事項

  1. 社會各界對入圍、得獎者資格有疑義時,應於名單公布後一周內,檢具相關書面資料向承辦單位提出,由承辦單位會同客委會組成專案小組處理,逾期不予受理。
  2. 參賽作品如有侵害他人權利或違反法令情事,經查證屬實者,於受理、審查資格階段發現者,不予受理、參賽;於入圍、得獎後發現者,撤銷其資格並收回已領得之獎狀、獎座及獎金。
  3. 參賽作品及所附資料,一律不予退回,請自留備份。
  4. 凡入選之作品,其著作權屬作者所有,惟本會享有編曲、演唱、出版(包括有聲、無聲之出版品)、網路瀏覽、公開播放等不限地區且至少五年之使用權。

詳細活動內容請進 http://www.taipeihakka20.com

網誌文章留言討論請進 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forhakka

2007原鄉時尚作品設計創業計畫競賽

青年創業家大集合!時尚舞台發現原鄉設計師!
讓原鄉之美引領時尚開發文化新創意 挖掘台灣新活力

        台灣歷經數百年來不同種族與文化的融合與耕耘,呈現著豐富的自然地理與人文歷史特色,在生活文化形態上也展現出多元又獨特的風格。在如此豐富多元的文化中,青輔會和文建會要共同打造「原鄉時尚」的青年創業平台,讓我們的青年用充滿創意的彩筆,創造屬於自己原鄉文化的時尚品牌。讓台灣的文化創意產品,可以在全球化知識經濟的競爭中,為台灣下一階段的產業另闢新徑。

        在 2006 年,青輔會所主辦的第二屆的「原鄉時尚」創業計畫競賽中,我們發掘了優秀的青年設計創業團隊,他們目前已籌組了設計工作室開始實現創業夢想。今年 2007 年「原鄉時尚」除了由本會及文建會共同擴大主辦之外,在過程中還加入了更多的創業輔導單位與企業,希望可以培育出的新銳設計師和青年創業家。青年的創意及創業有無限可能,更多的創意,更優秀的人才盡在「原鄉時尚」我們且拭目以待。

        5 月 10 日,青輔會鄭麗君主委與文建會邱坤良主委將共同為「 2007 原鄉時尚作品設計創業計畫競賽」拉開序幕。記者會中除展出前二屆得獎作品外,同時也邀請到 1995 年代表法國角逐國際設計師新人獎,獲得首獎的劉奇昇將於記者會中展出個人品牌作品「松桂奇」,及華陶窯、生活工場的產品概念。我們將以多元設計概念,展現台灣的原鄉特色,並激發青年設計師及有創業意願青年的創意、創業思惟。另外,文化總會、台灣創意設計中心、華陶窯及生活工場,也會提供在競賽中表現傑出的隊伍更多的後續創業協助。一個不一樣的品牌設計創業競賽即將展開,明日創意創業家、時尚設計新秀等著你來發掘!

競賽主題:以台灣的在地文化元素,設計成時尚作品。
活動時程:即日起至 2007/7/20( 五 ) 報名截止 ( 文件送達日 ) 。
參加資格:本國國籍 18 歲 ( 含 ) 以上 35 歲 ( 含 ) 以下,在學或非在校青年組參加。
組隊方式:分學生組與社青組競賽,每隊報名人數以 3~5 人為限。
報名資料:請至 2007 年原鄉時尚活動網站下載報名簡章。
http://www.2007nativetrend.com.tw

洽詢方式: (02)2759-1977*22 許小姐 hsuchiuyu@csr-taiwan.com

獎勵方式:
1. 通過初審可獲得免費全程參加研習營與企業觀摩資格。
2. 晉級複賽可獲得最高五萬元創意實作輔助金,將作品實體化。
3. 冠軍獎 10 萬、亞軍獎 6 萬、季軍獎 3 萬、佳作獎 1 萬,除獲獎金及獎座,另有企業特別獎項。

檔案下載:
2007原鄉時尚作品設計創業計畫競賽簡章

報名簡章

 

新竹縣舉辦「2007年第五屆全國客語童詩創作大賽」請踴躍參加!

新竹縣客家文化發展協會舉辦「2007年第五屆全國客語童詩創作大賽」即日起至7月31日止。詳情請上活動網站:www.hchcc.gov.tw

【 活動宗旨 】

  1. 找回客語之美,並讓它在台灣這塊土地上生根、發芽、茁壯。
  2. 教育下一代認識並喜愛使用客語,帶動客語文化蓬勃發展。
  3. 透過客語童詩創作大賽,將客語文化深植與傳承。

【徵文作業要點】

  1. 類別:
    客語童詩(題材不拘)
  2. 組別 :
    A.國小組 (分低、中、高年級組)
    B.國中組
    C.社會組:高中 ( 職 ) 以上及社會人士。
  3. 字數:
    A.國小組、國中組:行數不限,但字數限 150 字內之童詩。
    B.社會組:限定 10 行以內的童詩,每行以不得超過 15 字為原則。
  4. 獎金:
    國小、國中各組:第一名獎金新台幣伍仟元及獎狀一紙、第二名新台幣肆仟元及獎狀一紙、第三名新台幣參仟元及獎狀一紙、佳作十名新台幣壹仟元及獎狀一紙。
    社會組:第一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及獎狀一紙、第二名新台幣陸仟元及獎狀一紙、第三名新台幣參仟元及獎狀一紙、佳作十名新台幣壹仟元及獎狀一紙。

【徵文截稿日期】

即日起至96年7月31日止(以郵戳為憑),徵文作品稿件請掛號郵寄至304新竹縣新豐鄉員山村文昌街40-1號新竹縣客家文化發展協會收(信封加註「2007年第五屆全國客語童詩創作大賽」字樣)

聯絡人:徐源發、蔣靚萍03-5595356

【成績公布】民國96年8月15日


苗栗縣推廣「客家山歌民謠計畫」~歡迎申請

苗栗縣推廣「客家山歌民謠計畫」

一、計畫目標:
為使在現代生活中已日趨沒落的客家山歌民謠得以再現流行風潮,以計畫整合方式,聘請民間客家民謠指導老師到縣內各國中、小學及鄉鎮(市)公所以及社區、社團等實施山歌民謠教唱學習活動,以發揮普及化的推廣成效。

二、辦理單位:
(一)指導單位: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、行政院客家委員會
(二)主辦單位:苗栗縣文化局
(三)協辦單位:苗栗縣政府教育局、苗栗縣文化基金會、各鄉鎮市公所

三、計畫內容:
(一)傳統客家山歌民謠演唱人才培育:

  1. 選擇有客語生活環境之國中、小學,運用聯課活動、鄉土教學課程等實施山歌民謠教唱課程。
  2. 請縣內 18 鄉鎮 ( 市 ) 公所開設山歌民謠研習班,由本局提供師資到各鄉 18 鄉鎮 ( 市 ) 公所教唱。
  3. 結合社區、社團或苗栗社區大學成立山歌民謠研習班,以大眾化曲調推廣培育客家山歌民謠。

(二)本計畫以 3 至 5 個月為第一期教學推廣期程,各研習班於本年度內執行訓練課程,本局將不定期考核各研習團隊,作為階段性訪視工作。
(三)預計本( 96 年) 6 月上旬完成各國中、小學及縣內 18 鄉鎮 ( 市 ) 公所和社區、社團或苗栗社區大學之開班意願調查工作, 6 月份起 10 月底完成第一階段推廣教學課程。
(四)研習課程結束後,於本( 96 年) 11 月擇期舉辦成果聯合匯演,並請專家學者出席檢視學習成效,作為未來辦理研習課程依據。

四、辦理期程: 96 年 6 月至 10 月

五、申請對象:
(一)本縣各國中(小)學
(二)本縣已立案之各社區(社團)
(三)本縣立案之社區大學

六、申請作業期程:申請(或推薦)
(一)意願調查:由本局發函各鄉鎮公所及教育局協助辦理本計劃之意願調查作業。( 96 年 5 月至 6 月上旬)
(二)審查作業:由本局辦理送件(書面)資料審查作業。(預計 96 年 6 月中旬)
(三)入選公佈:入選名單公佈於本局網站,由通過審查單位擇期進行山歌民謠教唱學習活動。( 96 年 6 月下旬 ~10 月)

七、申請程序:
(一) 申請單位請檢具下列文件於收件期間內(以郵戳為憑)提送承辦單位辦理審查:
1 、苗栗縣推廣「客家山歌民謠計畫」意願調查表(格式如附件)
2 、未依本要點規定申請者得通知限期補正,逾期未補正者,視同放棄申請。

八、評選辦法:
為求客觀、公正評選,由承辦單位依本計劃進行審查,審查通過者,本局提供師資,由申請單位開辦客家山歌研習課程。
(一)評審:由本局進行送件書面資料審查等工作。
評選項目及所佔比率:
1. 研習目的佔 30% 共 30 分
2. 研習內容佔 50% 共 50 分 : (包括課程安排、成員等)
3. 研習條件佔 20 ﹪共 20 分:(包括研習時間、地點、環境等)

九、授證並安排成果匯演:
(一)相關輔導及推廣措施:研習課程結束後,擇期舉辦成果聯合匯演,並請專家學者出席檢視學習成效,作為未來辦理研習課程依據。
(二)成果匯演通過後,由主辦單位本局正式授證。

洽詢電話 :037-352961 轉 616 展演藝術課楊慧貞
如欲申請者 , 請於回傳意見調查表 ( 附加檔案 )
傳真電話 :037-331131

下載:苗栗縣推廣「客家山歌民謠計畫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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