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家委員會及所屬 人事費分析表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度 單位:新台幣千元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 人 事 費 別 │ 金 額 │ 說 明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 一、民意代表待遇 │ -│ 二、政務人員待遇 │ 4,152│ 三、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│ 62,204│ 四、約聘僱人員待遇 │ 10,355│ 五、技工及工友待遇 │ 2,819│ 六、獎金 │ 15,562│ 七、其他給與 │ 3,785│ 八、加班值班費 │ 5,821│加班值班費5,821千元,包含不休假加班費2,391千元及超 │ │時加班費3,430千元,其中客委會超時加班費編列2,950千 │ │元、臺灣客家文化中心籌備處超時加班費編列480千元。 九、退休退職給付 │ -│ 十、退休離職儲金 │ 5,885│ 十一、保險 │ 6,469│ 十二、調待準備 │ -│ 合 計 │ 117,052│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