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家委員會及所屬 人事費分析表 中華民國100年度 單位:新台幣千元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 人 事 費 別 │ 金 額 │ 說 明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 一、民意代表待遇 │ -│ 二、政務人員待遇 │ 4,152│ 三、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│ 67,530│ 四、約聘僱人員待遇 │ 10,708│ 五、技工及工友待遇 │ 3,359│ 六、獎金 │ 16,448│ 七、其他給與 │ 3,985│ 八、加班值班費 │ 5,981│加班值班費5,981千元,包含不休假加班費2,551千元及超 │ │時加班費3,430千元,其中客委會超時加班費編列2,950千 │ │元、臺灣客家文化中心籌備處超時加班費編列480千元。 九、退休退職給付 │ -│ 十、退休離職儲金 │ 6,294│ 十一、保險 │ 6,931│ 十二、調待準備 │ -│ 合 計 │ 125,388│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 |